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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逾百类业务可获所得税优惠

2015-07-16 09:02来源:深圳特区报

前海管理局昨天(14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入区企业办理所得税优惠申请的产业认定操作指引,据粗略统计,从事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四大产业项下的100多个细分业务均列入可申报所得税优惠的认定产业类别,其中包括与供应链相关的资金管理,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第三方平台、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服务,新媒体技术研发与服务,以及新闻出版发行、文化旅游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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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自2014年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这些区域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包括“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四大产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申报税收优惠。

前海官网昨天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的通告》,对涉及优惠产业的认定主体、对象和程序提供指引。

适用对象是已申报并享受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申请办理产业认定的前海企业,收到税务机关出具要求提供优惠产业认定的书面通知后,再按要求备齐材料,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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