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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减税不妨先从流转税开始

2016-03-14 09:27来源:中工网

近来,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都在为个人所得税“减税”振臂一呼。对于普通大众来讲,个人税负之痛能被重视可谓喜事。但在这片光影里,为流转税“减税”的声响就弱了很多。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承诺。但在笔者看来,开启全面减税之旅,与其从个税开始,不如换成流转税先行。

目前,对于流转税的平寂反应,其实源于人们对于中国税收存在着“两种幻觉”。

幻觉之一,降低个税是一种普惠性的简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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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人心中,中国有13亿人口。降低个人所得税,就等于为大家增加了纯收入。这种说法很有道理。不过,从减税的人群考虑,个税的影响面还不宽,而且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目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很多人还达不到纳税的标准。因此,不管是提升个税起征点,还是房款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的新体系,都和相当多人的关联度不大。而在城市里,征税点从3500元升至5000元,少缴的费用数量偏少;而综合全家收支的缴税方法,又因难以考量而具有太多不可操作的因素。

幻觉之二,消费者的税负不重。

过去十余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加之此前几年的个税改革和农业税取消,让不少人生出新的幻觉:我国消费者税负日渐降低。

由于中国社会对税收常识缺乏全面了解,在这里笔者不妨先解释一下。目前,我国主要有三大税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其中,我国税收中来自增值税等流转税的占70%以上。相对直接税而言,流转税属于间接税,因流通而生,因流通而增,这也意味着税负在流通中可以转嫁。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以直接征税为主,商品中含税很少;一些地区虽收取增值税,但税率普遍不高,欧洲平均为10%,日本为4%;而在我国,增值税要高很多,分成17%和13%两种。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这一部分会落在购买者头上。税负高居不下,产品售价增高。中国商品竞争力就会受到影响。于是,一批有钱人到海外购物。而无力到国外消费的,只能默默承受当下的一切。而这些人正是我国广大的中低收入者。

对比两大税系,走出两种幻觉,笔者认为,相比降低个税,降低流转税更具操作性,也更可让更多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受益。当然,流转税是我国的大的税种,降低之后影响也会较大。为了填平这块洼地,我们应该从平衡角度出发,尝试着增加财产税,比如房产税、资源税等。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时,我们希望看到,决策者“不再摸着石头过河”,敢于拿出气魄来,倾听企业和普通人的心声。而这两种声音恰好可以在流转税中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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