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四大行业营改增方案正在完善 将适时推出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今日表示,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试点,现在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已经在全国推开,剩下的还有四大行业,这些方案经过一定的决策程序之后将会推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提问。
对于鼓励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王建凡表示,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支持企业创新和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重点为,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有一项很吸引人眼球的政策,就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国家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一套认定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核心就是要求企业必须要在持续的研发活动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对企业分成几档,规模最大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为3%,中等规模、小规模的企业也分别要达到4%和6%。并且要连续三年研发强度达到这个水平。
其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第三,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一方面在流转税政策上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四技”业务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技术转让,500万元以内的免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税。
第四,对鼓励中小企业创新方面。一是对创业投资企业,尤其是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税所得额。另外,对大学科技园、孵化器还给予了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科研机构进口科研仪器方面,有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一些政策。
第五,在现有税法规定政策基础上,通过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别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一些支持企业研发和创新活动方面的税收政策试点。
王建凡还表示,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试点,现在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已经在全国推开,剩下的还有四大行业,包括金融行业。财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行研究和不断地完善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些方案经过一定的决策程序之后将会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