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合督查进出口环节收费问题
内容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已向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部门发出督查通知。
一段时间以来,外贸企业普遍反映进出口环节违法收费、重复收费问题突出,既侵蚀了一些企业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环境。为进一步摸清情况,依法引导、规范监管市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目前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赴青岛、宁波对进出口环节乱收费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发展改革委对部分船公司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针对企业反映船公司电放费由100元涨到500元等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船公司严格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收费行为。目前,已有多家船公司进行规范,电放费由此前的每票400—500元调整为每票150—200元。
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工作,并多次作出部署。2014年以来,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有关部门对进出口环节收费集中进行了清理整顿,出台多项监管措施,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300亿元。
企业还反映,政府行政类收费比较规范,但市场乱收费现象严重,且名目偏多偏乱,垄断经营、搭车收费、“红顶中介”等强制服务收费仍存在,部分港口企业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依法规范,如有的码头操作费由去年的700元/箱上涨到1200元/箱,集装箱铅封费由5元/个上涨到75元/个,拖轮费增加30%左右。
国务院办公厅已向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部门发出督查通知,要求其全面开展分管市场领域专项督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责任,切实整顿市场秩序,制止乱收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降低中央管理的进出口环节部分收费,重新核定地方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只降不升。目前有关部委已启动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派出多个工作组赴地方调研,指导市场乱收费清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