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看税收:税收立法等内容受关注
内容摘要:依法治税、税收法定已成为讨论焦点之一,越来越多的非财税领域代表委员对这个问题表示出兴趣。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其中,税收法定等内容修订引起代表委员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艺术副总监赵冬苓告诉记者,她对这次会议十分期待,因为在这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法定问题将有比较大的进展。
全国政协委员、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蓝逢辉认为,依法治税尤其需要注意税收立法程序问题,应通过修订立法法进一步增强全国人大的税收立法主体地位。
实际上,在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上,依法治税、税收法定已经成为代表委员讨论的焦点之一,有越来越多的非财税领域代表委员对这个问题表示出十足的兴趣。
2013年全国“两会”,赵冬苓与31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一项被称为“含金量最高”的议案,呼吁将收税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2014年全国“两会”,她再次提交议案,希望税收立法权“回归”全国人大能有一个时间表。赵冬苓说,3年来,她明显感受到了国家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和税收立法的决心。
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写入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拟从预算管理、税制结构和央地关系三方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在不少代表委员看来,财税立法工作自此驶入快车道:预算法获审议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税收征管法修正案不久前刚刚结束向公众征求意见,立法进程提速;环境保护税等一些单行税种的法律制定和修订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财税领域的代表委员对此感受最深。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宋兰多年来一直关注税收立法问题。她告诉记者,近些年来,税收征管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提交了关于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进程的建议。今年,她又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发挥税务代理人作用的提案。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关键因素是税收法定原则。”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说。他表示,各界应当对税收立法寄予更大的期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长期为税收立法鼓与呼。他告诉记者,税法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都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代表委员对税收立法工作提出了更多期待。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钱国玉曾长期从事财税工作。他认为,加快税收立法不仅是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回应,而且能有效提高全民税法遵从意识,对税收管理和执法机关也是利好。但他同时强调,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立法,不能为立法而立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适应。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表示,一些人认为立法法修改很“高大上”,似乎与老百姓关系不大,其实不然。比如,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税收法定的相关规定,将进一步增强税收法律的刚性,使纳税人对税收负担有更加稳定的预期。他认为,这是此次立法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今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年的首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同时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收立法工作,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对此,刘剑文认为,此举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的有力注解。
让更多的公众声音经过理性过滤后,充分地进入立法过程,这是代表委员的希望。代表委员普遍认为,让公众更多地参与税收立法,在近年来的立法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的体现,但下一步还可以做得更好,应成为一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