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规定将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3月发布,近18年来个人所得税法历经5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也完成了内外资税法合并,原计税办法部分条款滞后等问题日益显现,亟需修订。
2015-01-05 09:43 来源:法制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规定将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3月发布,近18年来个人所得税法历经5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也完成了内外资税法合并,原计税办法部分条款滞后等问题日益显现,亟需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