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对策
来源: 管理科学文摘
2005-06-08
普通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增效节支,以及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方面,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审计工作缺乏规范性等问题。应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决策者要求使用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这给内部审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是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相比,我国内部审计不论是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上,还是在机构设置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上明显落后。
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不明确,独立性和权威性不高,由于我国内部审计人员是从企业内部产生的,内部审计受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仅能强调它与被审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独立。
2、审计手段落后,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手段仍然停留在手工审计的层面上,使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在审计程序上,由于审计方案考虑不周全、审计取证不到位、审计分工不详细、审计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加大了审计风险。
3、领导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不足。他们可以随意撤并内审机构,精简内审人员,这使得许多内部审计机构势力单薄,很难发挥作用。
4、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从内部审计队伍的组成来看,一方面是专业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财务审计人员对会计知识比较熟悉,对管理领域则不太了解,工程审计人员对自己的专业比较熟悉,对其他专业则很少涉足,高水平复合型的人才很少,提出管理上的建议、撰写大型的专题调查报告明显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在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对企业的管理流程、作业流程不熟悉,对管理上不完善的环节把握不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从而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二、解决内部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1、增强认识,健全机构。提高领导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的思想要实现“要我审”到“我要审”的转变。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对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配备实行专职化,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在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也要保持其稳定性,要使内部审计机构成为企业管理机构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机构,使内部审计人员在稳定的环境中工作。
2、按照独立性原则,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审部门的权威性。内审机构直属领导的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权威性越高,审计工作越容易开展。总结国外企业的成功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可以借鉴:一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对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二是在总经理下设审计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经理负责;三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2在行政机构设置独立审计部门,在业务上受审计委员会指导,实行“双报告制”。各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所需要的审计模式。比较而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模式,相对独立性较强,是较佳选择。
3、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将审计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财务审计转移到经济效益审计,为宏观管理服务。随着内部审计的职能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监督、管理与服务多种职能转变,传统的只审查合法性与合规性的财务审计,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内部审计的重点在于审计和评价有效性,它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审计的重心放在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上,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作出评价,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出谋划策。将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审计相结合,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另外,在审计方法上-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方法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估。而效益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设上,如何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的控制质量,是审计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
4、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首先,要更新审计理念,树立审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审计责任约束机制,保持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建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其次,要加强培训,强化审计人员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审计人员对内审工作的综合驾驭能力;最后应吸收新鲜血液,优化审计队伍,补充审计力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战斗力强的审计队伍。
5、实施审计质量考核。应推行“主审负责制”,对审计项目的整个过程,应建立一套自我约束、层层把关的质量控制机制,按照过错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及领导的连带责任,即谁的过错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审计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主审对整个审计项目负责,并将奖金与荣誉挂钩。主要领导主要复核评价、定性是否恰当,从而各司其职。
一、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是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相比,我国内部审计不论是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上,还是在机构设置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上明显落后。
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不明确,独立性和权威性不高,由于我国内部审计人员是从企业内部产生的,内部审计受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仅能强调它与被审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独立。
2、审计手段落后,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手段仍然停留在手工审计的层面上,使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在审计程序上,由于审计方案考虑不周全、审计取证不到位、审计分工不详细、审计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加大了审计风险。
3、领导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不足。他们可以随意撤并内审机构,精简内审人员,这使得许多内部审计机构势力单薄,很难发挥作用。
4、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从内部审计队伍的组成来看,一方面是专业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财务审计人员对会计知识比较熟悉,对管理领域则不太了解,工程审计人员对自己的专业比较熟悉,对其他专业则很少涉足,高水平复合型的人才很少,提出管理上的建议、撰写大型的专题调查报告明显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在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对企业的管理流程、作业流程不熟悉,对管理上不完善的环节把握不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从而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二、解决内部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1、增强认识,健全机构。提高领导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的思想要实现“要我审”到“我要审”的转变。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对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配备实行专职化,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在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也要保持其稳定性,要使内部审计机构成为企业管理机构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机构,使内部审计人员在稳定的环境中工作。
2、按照独立性原则,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审部门的权威性。内审机构直属领导的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权威性越高,审计工作越容易开展。总结国外企业的成功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可以借鉴:一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对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二是在总经理下设审计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经理负责;三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2在行政机构设置独立审计部门,在业务上受审计委员会指导,实行“双报告制”。各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所需要的审计模式。比较而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模式,相对独立性较强,是较佳选择。
3、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将审计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财务审计转移到经济效益审计,为宏观管理服务。随着内部审计的职能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监督、管理与服务多种职能转变,传统的只审查合法性与合规性的财务审计,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内部审计的重点在于审计和评价有效性,它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审计的重心放在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上,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作出评价,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出谋划策。将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审计相结合,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另外,在审计方法上-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方法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估。而效益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设上,如何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的控制质量,是审计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
4、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首先,要更新审计理念,树立审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审计责任约束机制,保持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建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其次,要加强培训,强化审计人员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审计人员对内审工作的综合驾驭能力;最后应吸收新鲜血液,优化审计队伍,补充审计力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战斗力强的审计队伍。
5、实施审计质量考核。应推行“主审负责制”,对审计项目的整个过程,应建立一套自我约束、层层把关的质量控制机制,按照过错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及领导的连带责任,即谁的过错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审计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主审对整个审计项目负责,并将奖金与荣誉挂钩。主要领导主要复核评价、定性是否恰当,从而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