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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会计上岗证考试报名

2013-04-02 18:20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财办会[2013]57号),为做好2013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展开剩余部分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并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报名时间

  2013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安排一次。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22日,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符合下列条件者,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全部三科考试。

  (六)网上缴费。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单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单科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

  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者,可在考试开始10日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有关市、州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本次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九)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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