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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2012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

2012-07-03 16:32来源:延边州财政局

延边州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说明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全省统一时间,每年组织四次考试,分别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周末。现就考试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四次考试时间分别是各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底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

  二、报名时间

  四次考试报名时间分别是从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开始,额满为止。

  三、报名方法

  考生报名分三步:

  (一)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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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报名时间开始后,考生可自行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学校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6个月内一寸红底免冠数码照片。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审查: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州、市、县财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现场确认日期与报名日期相同,额满为止。

  2、现场确认地点:

  州本级在延边财经学校综合楼一楼116室(延吉市站前街875号);

  各县(市)在财政局会计科办公室。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珠算证原件(适用年满45周岁报考者);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照片两张。

  (三)打印准考证。

  每次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共三科: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②会计基础

  ③初级会计电算化。

  五、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六、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四)考试成绩复核管理。参考人员对自己的考试结果有异议时,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上报考区并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在网站的“下载专栏”下载),由所在考区统一到省财政厅复核考试结果并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过期不再受理。

  七、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每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会计基础3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三科考试费用合计120元。

  八、成绩查询和合格单打印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结果。合格者,需将合格单打印出来,申请办理证书时予以提交。

  九、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30日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在“吉林省会计网”系统中填写并打印。如有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2、成绩合格单。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并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照片2张。与准考证照片同版。

  5、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咨询电话

  州本级:2876085、2876047

  延吉市:2266034

  图们市:3665015

  汪清县:8812089

  珲春市:7569910

  龙井市:3223372

  和龙市:4239393

  安图县:5899020

  敦化市:6224183

延边州财政局
二0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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