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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2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合格标准60分

2012-05-07 14:18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发布2012年上半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财(会)函[2012]5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财经会计学院,各会计培训机构:

  现将2012年上半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会)发[2005]1107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展开剩余部分

》(宁财(会)发[2012]63号)文件精神,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情况

  2012年上半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8,574人,考试成绩合格2,323人,合格率34.23%。其中:银川市报名5,722人,合格1,723人,合格率37.42%;石嘴山市报名1,126人,合格243人,合格率29.17%;吴忠市报名695人,合格142人,合格率25.82%;固原市报名306人,合格55人,合格率25.46%;中卫市报名725人,合格160人,合格率27.44%。

  三、考试合格通知单领取及证书的办理

  考试合格人员自行登录宁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试合格通知单,点击“下载中心”,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两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关学历证书和其他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手续。

  各市财政局将今年上半年宁夏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日期统一为2012年4月16日。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过期视同自行放弃,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果自负。

宁夏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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