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2012第一期无纸化考试现场审核时间2月27日起
内容摘要:宁夏石嘴山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分两期进行:现场审核时间第一期为2月27日至3月9日,第二期为8月27日至9月7日;打印准考证时间第一期为3月26日,第二期为10月8日;考试时间第一期为3月31日,第二期为10月13日。
关于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宁财(会)发[2012]63号)文件规定,现将2012年度石嘴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网上编排考场、网上打印准考证、上机无纸化考试、网上成绩查询、网上打印合格通知单的方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网站自2012年2月2日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可以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网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nxcz.gov.cn),选择主页中的“会计管理”栏目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
(三)现场审核、缴费(节假日正常休息)、打印准考证及考试安排时间详见:2012年石嘴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2年石嘴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四)现场审核缴费地点: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952-2218425
惠农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52-3013096
平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52-6095428
(五)考试地点:凡在石嘴山市(含平罗、惠农)审核缴费的考生均在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电教室(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富仁大酒店东侧)考试。
(六)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是申请参加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持有会计电算化证的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分值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划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上机考试时间分别为60分钟,依据财政部2008年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命题,题型为客观题,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实务操作题。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为单选题20道,每题1分,计20分;多选题30道,每题2分,计60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计2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为单选题10道,每题1分,计10分;多选题10道,每题2分,计20分;判断题10道,每题1分,计10分;操作题60分(实实务务操作软件系统为T3-用友通标准版)。
四、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2012年石嘴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中的各时间段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并下载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工作单位确认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持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免试条件所列证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红底)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及其它相关信息,签订并遵守网上报名协议。
(二)报名注册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三)报名注册后,未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报名,不予编排考试场地。
(四)《时间安排表》中所列开始考试时间为第一天考试时间,报名人数多,考试时间后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凡参加考试的人员,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
六、考试收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60元。
石嘴山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