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50分
2011-11-09 11:24来源: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通知,现将2011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50
| 100
|
会计基础
| 50
| 100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50
| 100
|
二、请各位考生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有关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事宜。
楚雄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