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四川达州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中央(省)驻达各单位:
省财政厅川财会[2011]5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全省拟安排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做好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一次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6月25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11月19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报名2011年全市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自4月1日开始,4月15日止;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自9月1日开始,9月16日止。
市级各单位、中央(省)驻达各单位及达县、通川区有关单位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本文规定的时间到我局会计科办理报名事宜。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好报名工作,将报名表(样表网上下发)、机读卡原件和身份证、学历证明、免考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整理好,于报名结束后1天内(即4月18日和9月19日),到市局进行编号录入考生信息。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部及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特别要仔细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同时必须认真审核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和机读卡,避免信息填涂错误,照片必须齐备且大小要以机读卡背面划定的规格为准。
凡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考试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考试结束后提供的相关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三、成绩公布和复查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评阅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省厅公布成绩后,对其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省财政厅可提供一次免费复查成绩。请各报名点及时收集需复查的考生信息,在省厅公布成绩后15日内上报,由市局集中后上报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之各县。
市级各单位、中央(省)驻达各单位及达县、通川区有关单位参考人员对其成绩有异议的,在省厅公布成绩后15日内直接到我局会计科办理查分事宜,经查分后考试成绩有变化者,由我局会计科电话告之。
四、命题及题型、题量2011年度考试命题、题型及题量与2010年度的基本相同,各科目题型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 | 题型及分值 |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单选2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5分 | 简答15分 | 案例分析20分 |
会计基础 | 单选15分 | 多选2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10分 | 业务综合题45分 |
会计电算化 | 单选3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20分 | 简述题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