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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201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15日起

2011-06-16 13:55来源:赣州市财政局

内容摘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5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支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的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免试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为6月20日至6月30日(不含节假日),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34号(赣州市财政局办公楼107室)。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或“江西会计”网(http://acc.jxf.gov.cn/),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考前30天内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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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赣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依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为了做好我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及考试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行网上在线无纸化考试方式,常年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的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免试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为6月20日至6月30日(不含节假日),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34号(赣州市财政局办公楼107室)。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报考人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支付。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或“江西会计”网(http://acc.jxf.gov.cn/),并按网上提示填写有关内容。

  1、网上报名表格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否则报名信息无法提交。

  2、报名表格中“所属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的选择,是指报考人员希望参加考试和成绩合格后办证地点所在的设区市和县(市、区)。

  3、报名表格中证件类型栏默认值是“身份证号”,如果是军人报考,请选择“军官证号”。

  4、如暂无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请填写“无”。在校学生填写“学生”。

  5、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链接到网上交费系统,考生可选择网银支付、神州行电话卡支付两种支付方法,(注:神州行电话卡支付电信部门会收取10%的手续费),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打印出《2011年度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回执单》,表明报名成功。

  (二)免试考生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

  一类免试的部分科目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必须打印《2011年度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后到赣州市财政局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度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

  3、缴纳相关报考费用。

  县(市、区)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市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五、其他

  (一)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考前30天内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请在8月30日前,携带《2011年度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回执单》,前往报名点领取发票,逾期视同放弃。

  (三)报考人员应准确、真实、有效地填写报名表中所列项目,并对自己所填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导用书的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

赣州市财政局
20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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