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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201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1日起

2011-05-31 15:28来源:海安县财政局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6月1日至7月11日期间(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ntcz.gov.cn),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海安县审核点,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于2011年7月12日至7月22日携带下列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长江中路86号)一楼办理报名信息等审核确认手续,逾期失效。考生于9月20日起直接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ntcz.gov.cn),自行打印《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准考证,10月15日起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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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地区海安考点报名通知

  根据省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地区海安考点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 
10月份 每场考试90分钟
具体见准考证 
机考
(算盘) 
财经法规与
会计职业道德 
11—12月份 每场考试90分钟
具体见准考证 
机考
  
会计基础 11—12月份 每场考试90分钟
具体见准考证 
机考
  

  2011年全省继续实行无纸化考试(机考),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确定,考生不能自由选择。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为准)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电算化》及珠算题型不变。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6月1日至7月11日期间(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ntcz.gov.cn),点击移动图标“201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页面,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海安县审核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

  (二)现场审核确认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于2011年7月12日至7月22日携带下列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长江中路86号)一楼办理报名信息、培训科目申请、教材证订、缴纳费用、采集照片等审核确认手续,逾期失效。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考人员因输入信息发生错误及确认手续不全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非海安县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学生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9月20日起直接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ntcz.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准考证,10月15日起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原则,如工作单位或户籍不属于海安县行政区域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确认。

  2、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见《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会计法规栏目。

  4、《初级会计电算化》委托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前培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由财政局承担考前培训,考生自主选择培训和教材。

  凡考试合格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资格的人员,其办证手续和领证时间由我局在海安县财政局网站另行发布。报考及培训费用、成绩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海安县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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