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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11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6月1日起

2011-05-27 19:37来源:南通市财政局办公室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7月11日期间(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于2010年7月12日-7月22日(其间双休日正常办理),办理确认报名信息、采集照片、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考生于9月20日起直接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准考证,10月15日起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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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1]1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1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 
10月份 每场考试90分钟
具体见准考证 
机考
(算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12月份 每场考试90分钟具体见准考证 机考
  
会计基础 11—12月份 每场考试90分钟具体见准考证 机考
  

  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确定,考生不能自由选择。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年18文件精神规定,2011年全省继续实行无纸化考试(机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11年江苏省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南通考区共设9个考点,市、各县(市)及通州区财政局分别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在报考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部分科目免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为准)起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电算化》及珠算题型不变。

  五、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7月11日期间(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点击移动图标“201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页面,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报名审核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

  (二)现场审核确认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于2010年7月12日-7月22日(其间双休日正常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采集照片、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报考人员因输入信息发生错误及确认手续不全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非本豁区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学生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报考人员应按照单位或户口辖区选择相应地区报名确认点,南通外来人员应按照学生证、暂住证区辖选择报名点。

地区 报名确认点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 
市区 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
(青年西路192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3534657
0513-83534653
0513-83534656 
通州 通州区财政局会计科
(开发区银河路66号财政局303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0168079
0513-80168078 
海安县 海安县行政审批中心
(长江中路86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8897028
0513-88859838
  
如皋市 如皋市财政局会计科
(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719)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7623882
0513-87623861 
如东县 如东县财政局会计科
(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桥北首)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4512630 
海门市 海门市财政局会计科
(解放路文化宫弄9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2107355
0513-82212367 
启东市 启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汇龙镇建新路24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双休日7月16、17日正常办理 
0513-83316784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9月20日起直接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准考证,10月15日起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原则,各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准确选择报名确认点,各确认点应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身份,如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确认。

  2.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3.《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见《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会计法规栏目。

  4.市区考前培训由社会办学机构承担,报名时考生自主选择培训点和教材。各县(市)考生请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培训方式。

  南通市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资格人员的办证手续和领证时间请按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将来发布的通知要求。

  报考费用、成绩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南通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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