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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会计从业人员换证通知

2011-04-13 11:49来源:贵阳会计网

各市(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建立科学、全面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工作的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1]9号)要求,我市将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申请换证事宜

  1、会计人员换证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贵州省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kj.gzcz.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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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按照“注册-登录-信息采集”步骤点击,如实填写信息,再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换证。

  2、换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2)在网上自行打印《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张,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或近期白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张贴新版证书上,要求与上传照片一致);

  (5)持证期间学历及职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学历及职称变更后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需要在系统中标注的证件资料。

  3、持证会计人员换证程序

  持证人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到发证财政部门或指定受理点进行换证申请:

  (1)持由贵阳市各市(区、县)财政部门发证的从业人员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换证申请;

  (2)市本级会计人员可到以下受理点进行换证申请:

  贵阳会计培训中心(花溪大道北段湘雅村,电话:0851-5961557);

  贵州财科会计考试培训中心(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虹祥大厦13层B座,电话:0851-5816354、5814356);

  贵阳中财会计培训学校(贵阳市大十字中山西路77号华亿大厦10楼10号,电话:0851-5802277、5802288)。

  4、证书发放工作结束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由各发证机关收回销毁。

  (二)财政部门工作事宜

  1、换发证书时,新证书档案号为会计人员身份证号,原档案号同时失效。

  2、换发证书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形成纸质档案留存备查。

  3、换发证书时,新版证书以实际申请并审核合格的人数据实发放。各级财政部门每月底要将新证书的发放情况及换证率统计上报。

  4、换证期间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证书申请与信息采集工作一并完成。财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换证期间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与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进行。

  6、换证期间对于档案号与持证人员基础信息不符的,各地财政部门应以持证人的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公安机关证明等相关资料为依据,确认身份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7、换证期间对于证书丢失的人员,必须先履行丢失补办手续,然后持相关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原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确认身份后方可进行换证。

  8、换证期间,未连续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06]19号)参加继续教育,补办继续教育登记。各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培训单位按规定认真组织培训,坚决杜绝只收费不培训。

  9、换证期间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的,财政部门应要求其首先进行信息采集换证,再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使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广大会计人员权益的基础工程,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做好此项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各地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系统)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切实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将换证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方式等内容广而告知。在对外公告时,要宣传免费换证的规定,严厉打击借机敛财行为,为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四)严格要求,保质保量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基础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信息采集和换发新证的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信息资料要认真审核,确保采集信息的准确无误,积极热情地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好务。在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

  三、其他事项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精神,从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将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取消一年一度的纸质考试。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省财政厅安排2011年上半年先在省直和贵阳市考点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下半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无纸化考试,请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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