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换证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1]9号),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换证工作如下:
1、换证范围:持有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换证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
(1)2011年3月3日至4月6日,为财政部门原始信息收集处理时间,在此期间,全省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等事务。具体要求是:3月9日前,各级财政部门将所属区域截止到3月2日的有效在册会计人员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文件名为:地级市名+区县名或地级市名+市直,例如:贵阳小河。rar或贵阳市直。rar;并将admin的密码改为admin)进行导出,并层层上报;3月15日前,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将汇总的信息数据上报省财政厅;4月7日前,省财政厅将信息全部导入完毕,为正式对外换证做好准备。
(2)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6月30日,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贵州省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kj.gzcz.gov.cn),按照“注册—登录—信息采集”步骤点击,如实填写信息,再持相关资料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3、信息采集及换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2)在网上自行打印的《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1张,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证期间学历及职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学历及职称变更后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需要在系统中标注的证件资料。
4、证书发放工作结束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由各发证机关收回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