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
关于做好吉林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财政科研所、各考生:
按照《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财会函[2011]97号文件规定,2011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执行季度考试制度。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考试具体日期
第一季度:2011年3月26日-27日;
第二季度:2011年6月25日-26日;
第三季度:2011年9月24日-25日;
第四季度:2011年12月24日-25日。
如考试日期因故需要变动时,我们将及时在“吉林市财政局”网另行发布通知。
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第一季度:2011年3月4日至16日;第二季度:2011年6月1日至16日;第三季度:9月1日至16日;第四季度:12月1日至14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近三个月一寸红底数码照片。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不再变动。(注:今年的申请办证信息全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项目所设置,请考试合格考生务必在考后的办证申请表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以免今后在职称考试报名或调转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合格考生在会计网上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提交的照片必须和报考提交的是同版,申报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保持一致,确有更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2.现场确认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省、市、县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均为开始报名起始日的上午8:30开始,报名结束日的下午4:30结束,额满为止。
3.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地址:松江中路83号(船营区政府东侧)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珠算证原件(适用年满45周岁报考者);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第一季度:2011年3月23日—27日;
第二季度:2011年6月22日-26日;
第三季度:2011年9月21日-25日;
第四季度:2011年12月21日-25日。
三、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六、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七、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