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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9月1日开始

2010-09-01 11:04来源:广西财政厅

内容摘要:广西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天报名时间自上午6时起至晚上1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关于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财会[2010]51号

各市财政局,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区直驻邕企业,中央驻邕各单位,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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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令第26号)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有关要求,自2010年起全区将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为做好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财办会[2005]3号)的规定,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自2010年开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将全部实行集中无纸化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次报名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为有效。

  (二)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才能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免试的规定。2010年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广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科目免试的规定。

  1.报名时,尚未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已经超过两年期限的考生一律不适用免试规定。这两类考生必须同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

  2.2010年以前参加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成绩合格单的考生,在报考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其成绩按照成绩单上的时间规定如有效的,考生可只选择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以前年度的合格成绩单有效期届满,成绩作废。

  3.2010年6月30日前已经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的考生,其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延续至2012年6月30日止,在此有效期前,考生可不报名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逾期成绩作废。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题型

  2010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采用集中统一上机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等题型,考生必须按照上机考试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缴费要求

  2010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集中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址为:http://www.gxczkj.gov.cn/cms/

  (二)全区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天报名时间自上午6时起至晚上1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办理。各个考区报名时间请仔细参阅下表:

  

 
考区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第一批
防城港市
9月1日
9月15日
 
来宾市
9月1日
9月15日
 
贵港市
9月1日
9月15日
 
玉林市
9月1日
9月15日
第二批
百色市
9月6日
9月17日
 
柳州市
9月6日
9月17日
 
桂林市
9月6日
9月17日
第三批
区直
9月13日
9月24日
第四批
南宁市
9月20日
9月30日
梧州市
9月20日
9月30日
北海市
9月20日
9月30日
钦州市
9月20日
9月30日
贺州市
9月20日
9月30日
河池市
9月20日
9月30日
崇左市
9月20日
9月30日

  报名中如有什么问题请考生向所属地财政部门咨询(各市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请将鼠标指向广西财政会计网下方地图)。自治区财政厅咨询电话:0771-5331767,5331800,5326014,5331604,5331599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备查。

  (三)网上缴费。即考生在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时,根据所属考区选择相应的缴费方式,一并完成报名费、考务费的缴费工作。只有在完成交费后,报名方为成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从2010年10月25日起,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站(http://www.gxczkj.gov.cn/cms/) “2010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2010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全区在区直和14个市设考区,共设15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遵循属地原则,点击选择所属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报名的考区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各考生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相关免试条件或资格不进行审查。不按相关规定报考考试科目,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集中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现场缴费工作。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10年10月20—30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区直考区到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左边大厅,联系电话:0771—2863505 2863039)

  五、集中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2010年9月30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本考区2010度网上报名注册工作。

  (二)2010年10月10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报考人员教材发放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考办)报送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三)2010年10月25日至11月18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2010年11月15日前,各市财政局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考办)。

  (五)2010年11月19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场布置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六)2010年11月20-30日开始举行集中考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七)2010年12月10日前,各地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八)2010年12月20日后,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通知单。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

  七、考试用书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的内容,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根据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广西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采用新大纲、新教材。

  八、成绩公布及查询方式

  考试成绩可通过广西财政会计网或16886906信息台进行查询。

  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www.gxczkj.gov.cn/cms/

  九、考务工作

  考试的组织形式和考务管理按照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为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十、其他

  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开展会计法规执法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动员和组织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参加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加大对违法使用无证会计人员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各单位依法配备持证会计人员,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广西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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