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0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9月1日起
关于做好吉林省2010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吉财会函[2010]730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学会:
因中秋节放假调整工作时间,经研究决定,全省2010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9月26-27日(周一)举行,请考生在报名前确定是否能保证考试时间后再决定报考。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全省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10年9月1日至10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数码照片。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不可再修改。(注:考试合格的考生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提交的照片必须和报考提交的是同版,申报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保持一致,确有更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2.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9月1日至10日,(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省、市、县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均为2010年9月1日上午8:30开始,9月10日下午4:30结束。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吉林省会计学会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珠算证原件(适用年满45周岁报考者);
(3)身份证原件。
5、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0年9月20—27日。
二、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四)考试成绩复核管理。参考人员对自己的考试结果有异议时,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上报考区并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在网站的“下载专栏”下载),由所在考区统一到省财政厅复核考试结果并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过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按照《关于明确下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管理职能的通知》(吉财会[2008]583号)规定,自2008年11月起,凡在吉林省会计学会报考的合格考生,由长春市财政局制发会计证。
七、工作要求
1、吉林省会计学会及各市(州)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提前安排考点调试考试用机及考场监控设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受理报名。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吉林省市(州)、县(市)报考审核点明细表
序号 | 报考审核部门 | 审核地点 |
1 | 中省直 | 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吉林省会计学会 |
2 | 长春市财政局 |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锦水路1097号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 |
3 | 农安县财政局 | 农安县农安镇 |
4 | 德惠市财政局 | 德惠市德惠路738号 |
5 | 榆树市财政局 | 榆树镇华昌路 |
6 | 九台市财政局 | 九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
7 | 吉林市财政局 | 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
8 | 永吉县财政局 | 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567号 |
9 | 磐石县财政局 | 磐石市振兴大街 |
10 | 桦甸市财政局 | 桦甸市财政局会计科 |
11 | 蛟河市财政局 | 蛟河市民主路19号 |
12 | 舒兰市财政局 | 舒兰市政务大厅 |
13 | 四平市财政局 | 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 |
14 | 伊通县财政局 | 伊通县财政局会计科 |
15 | 公主岭市财政局 | 公主岭市财政局会计科 |
16 | 双辽县财政局 | 双辽县财政局会计科 |
17 | 梨树县财政局 | 梨树县财政局会计科 |
18 | 辽源市财政局 | 辽源市辽河大街139号 |
19 | 东丰县财政局 | 东丰县东风路334号 |
20 | 东辽县财政局 | 东辽县财政局会计科 |
21 | 通化市财政局 | 通化市滨江东路2819号 |
22 | 通化县财政局 | 通化县财政局会计科 |
23 | 集安市财政局 | 集安市黎明街666号 |
24 | 梅河口市财政局 | 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号 |
25 | 辉南县财政局 | 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36号 |
26 | 柳河县财政局 | 柳河镇元主路55号 |
27 | 白山市财政局 | 白山市滨江东街23号 |
28 | 临江市财政局 | 临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
29 | 长白县财政局 | 长白县长白镇白山大街13号 |
30 | 抚松县财政局 | 抚松县财政局会计科 |
31 | 江源区财政局 | 江源区江源大街34号 |
32 | 靖宇县财政局 | 靖宇县靖宇大街29号 |
33 | 白城市财政局 | 白城市中兴东大路6号 |
34 | 大安市财政局 | 大安市长白南街15号 |
35 | 洮南市财政局 | 洮南市广昌东路392号 |
36 | 通榆县财政局 | 通榆县财政局会计科 |
37 | 镇赉县财政局 | 镇赉县财政局会计科 |
38 | 松原市财政局 | 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 |
39 | 前郭县财政局 | 前郭县财政局会计科 |
40 | 扶余县财政局 | 扶余县财政局会计科 |
41 | 乾安县财政局 | 乾安县鸣凤街夜光路1-9号 |
42 | 长岭县财政局 | 长岭县财政局会计科 |
43 | 延边州财政局 | 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
44 | 延吉市财政局 | 延吉市天池路 |
45 | 图门市财政局 | 图们市明星路55号 |
46 | 汪清县财政局 | 汪清县财政局会计科 |
47 | 珲春市财政局 | 珲春市新安街 |
48 | 龙井市财政局 |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科 |
49 | 和龙市财政局 | 和龙市财政局会计科 |
50 | 安图县财政局 | 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48号 |
51 | 敦化市财政局 | 敦化市韩章南大街 |
52 | 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 | 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会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