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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会计从业网络(无纸化)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03-09 16:3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各部门、企业集团,中央驻宁单位,有关单位,会计培训中心(学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区会计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决定从2010年下半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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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的考试。集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成绩单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在这项工作中,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统一考试考务规则,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考试题库,统一考试合格标准,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财政局负责实施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工作

  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区会计类考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的大胆实践和有益探索。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利用财政信息网、报刊、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一定要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划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免试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理财学。

  四、考试大纲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大纲仍然使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

  五、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不限制时间。

  2、报名网址:宁夏财政信息网(http://www.nxcz.gov.cn)点击“会计管理”专栏进入。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选择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后并提交信息。在审核确认前,随时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自己的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选择确认点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设立的确认点;无工作单位的,选择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设立的确认点;在校大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设立的确认点。

  (二)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到所选择的确认点办理确认及缴费手续。报名确认后,有关信息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考取并由财政部门颁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正式考试前10天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考试题型、考试周期及考试时间

  1、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

  2、考试题型为客观试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3、考试周期:根据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报名的人员情况,进行若干次考试,银川市拟安排3次考试,分别在6月、9月和12月。其它各市拟安排2次考试,石嘴山市7月和10月,吴忠市7月和10月,固原市8月和11月,中卫市8月和11月。

  4、考试时间:原则安排在周末进行。每天考四场:第一场8:00-9:30,第二场10:30-12:00,第三场14:00-15:30,第四场16:30-18:00.

  七、考点设置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场地设立在五市所在地,五市财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网络(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选择好考试场地。考试场地名称及地址详见宁夏财政信息网(http://www.nxcz.gov.cn)“会计管理”栏公告。

  八、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60元。各市财政部门将收取的考试费用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厅专用帐户。

  九、合格成绩单及证书的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登录宁夏财政信息网(http://www.nxcz.gov.cn)点击“会计管理”栏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持合格成绩单、申请表、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底)2张,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及其它相关信息,签订并遵守网上报名协议。

  2、报名注册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报名注册后,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未完成报名,不予编排考试。已完成审核确认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各单位接到文件后,立即将此文转发到所属下级单位,并且负责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组织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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