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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补充规定通知

2010-01-26 11:13来源:鹰潭市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09]28号)精神,从2010年起,我市范围内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考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的考生必须先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后才能报考。请考生相互转告。咨询电话:0701-6441339。

鹰潭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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