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程序
2009-08-06 09:52来源:长春财政局
一、办证范围
参加中省直和长春市09年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以网上公布为准)。
二、网上申请
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在《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上填入个人信息后,下载并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盖章;学生可到学校或系里盖章)。
三、现场受理确认(2号厅受理)
持下列材料到中心2号厅窗口办理受理确认手续。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必须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试的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6个月内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非本人亲自办理的,要给代理人签写《委托书》1份,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领取新证书
持现场受理确认时发给的《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受理通知单》确定的日期,到中心3号厅窗口领取证书
五、需注意的问题
1、填写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的信息,必须与已确认的报名信息一致。否则,换规定不予办理。
2、提供办理证书的照片必须与报名时所传照片同版。
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
2009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