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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6月20日-7月5日网上报名

2009-06-09 17:17来源:广西财政厅

关于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财会〔2009〕31号

各市财政局,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区直驻邕企业,中央驻邕各单位,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为做好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展开剩余部分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本考试面向社会,凡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已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和在岗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08、2009、2010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财办会〔2005〕3号)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实行集中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实行分散考试。

  (二)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人员,还须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分散考试,取得成绩合格的,由财政部门发给《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合格证。

  (四)考试通过人员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集中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证、学历证(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者还须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集中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及考试题型

  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集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

  五、集中考试报名要求

  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集中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址为:http://www.gxcz.gov.cn/

  (二)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8时起至7月5日18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备查。

  (三)网上缴费:即考生在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时,一并完成报名费、考务费以及教材辅导资料征订费等相关费用的缴费工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从2009年10月20日起,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网站(http://www.gxcz.gov.cn) “2009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集中考试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全区在区直和14个市设考区,共设15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遵循就近原则,点击选择当地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报名的考区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

  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人情况,正确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将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请考生务必注意。

  3.本次集中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现场缴费工作。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09年10月12—30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区直考区到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在广西财政大厦7楼,电话:5331580、5331581)。

  6.为确保考试教材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在网报时间结束2日内,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与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要及时核实考生征订考试教材情况,做好所属考区教材的发放工作。

  六、集中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2009年7月5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本考区2009度网上报名注册工作。

  (二)2009年 7月15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报考人员教材发放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考办)报送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三)2009年8月31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四)2009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时,必须提供与准考证、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同的照片)。

  (五)2009年11月5日前,各市财政局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考办)。

  (六)2009年11月6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场布置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七)2009年11月7日举行集中考试。各集中考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7日
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11月7日
下午:14:30—16:30

  七、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

  八、考试用书

  本次集中考试使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推荐用书,由考生按自愿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一并进行征订,请考生持自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09年7月1日—15日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考试用书。

  九、考试命题和成绩公布

  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集中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负责。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财政厅公布。考试成绩可通过广西财政网或16886906信息台进行查询。

  广西财政网网址:http://www.gxcz.gov.cn/

  十、考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集中考试的组织形式和考务管理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为了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管理,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十一、其他

  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开展会计法规执法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动员和组织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参加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加大对违法使用无证会计人员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各单位依法配备持证会计人员,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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