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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9-05-04 16:10来源:滕州市财政局

  经山东省财政厅、枣庄市财政局批准,在我市设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心。自2009年5月1日起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均在滕州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滕州电大)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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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违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除上款之外的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

  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财政部2008年6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08]9号)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新财会法规。考生备考可参考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张洪军主编的《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基础〉》(2008年7月第1版),《初级会计电算化》教材没有变化。

  四、报名时间、地点:每年2、5、8、11月1日至10日(周二至周七上班,假日、周一休息)。持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珠算等级证、会计电算化证到滕州电大报名。今年5月报名时间为5月6日-13日(周一休息)

  五、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收取考试报名费60元。

  六、考试时间、地点:每年3、6、9、12月1日至31日,在滕州电大分批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可登录http://www.tzsczj.gov.cn/公告通知栏查询。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领取准考证,然后参加考试。

  八、成绩有效期:珠算等级、会计电算化证书长期有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均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成绩有效,过期作废。

  九、办证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每年2、5、8、11月20日至30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申请注册登记表》(表格可到会计局领取或登录http://www.tzsczj.gov.cn/下载,内容要填写齐全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电算化或珠算等级证书、一寸免冠彩照4张、考试成绩合格单(考试成绩可登录http://www.sdcz.gov.cn/查询并打印),到市会计管理局办理申请、注册、办证。

  十、有关政策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2、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参加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成绩同时合格方为有效成绩。

  3、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考生缺考的,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滕州市会计管理局 5569925

  滕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5514007 5532033

滕州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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