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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关于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函

2009-05-20 16:54来源:陇南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会计局甘财会函(2009)6号《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局关于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精神,确定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合格成绩均为55分。5月下旬下发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成绩查询请登录陇南市财政信息网。各县(区)财政局要认真按照属地原则和《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的会计证进行办理。

陇南市财政局
2009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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