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宜市财会发〔2009〕10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和学校: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省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举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考务的各项具体工作。考点、考场由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设置,为节约考试成本,各县市、区应根据所属的报名情况,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考试报名
(一)2009年度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22日,2009年度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4日至23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工作一律由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不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市直报名工作由市会计考办统一组织,市会计学会负责办理报名的具体工作。
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报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三峡大学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查免试科目条件。审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时,可通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网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1、上半年度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月13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6月13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4日全天
2、下半年度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14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11月14日下午 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5日全天
(三)考务日程
1、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0天内,将考生报名信息报市会计考办,由市会计考办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考试前1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3、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1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4、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或湖北宜昌会计网www.hbyckj.com 查询考试成绩。
6、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书目:2008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新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2009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前10日内按每人每科15元向市会计考办缴纳考务费(包含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会计考试组织机构,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和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误导考生或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利用通信工具等舞弊的现象发生。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从2009年起纳入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考核范围。
二00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