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生领取发票:2月26日-27日
2009-02-11 10:47来源:
已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如需教材、考务费及递送费发票,请于2009年2月26日-2月27日携带报名回执及身份证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领取。如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
责任编辑:丘壑
已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如需教材、考务费及递送费发票,请于2009年2月26日-2月27日携带报名回执及身份证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领取。如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