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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2009-12-28 10:09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考区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玉溪无纸化考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0 

100 

会计基础 

50 

1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50 

100 

其他考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0 

100 

会计基础 

60 

1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0 

100 

  二、请各地在收到省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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