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淳安县2010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11月3日-12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杭财会[2009]104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上述二门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县财政局组织考试。我县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由淳安县技工学校定期组织实施。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培训。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考试合格人员可自行在会计报名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书”。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该科目成绩合格,可打印单科合格证书(该单科合格证书在申领证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证书。上述单科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均为两年。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12日。杭州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从今年起统一并入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凡要求参加考试的杭州地区考生,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杭州财税网站(网址:http://www.hzft.gov.cn)或直接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
(一)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24: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
(二)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基本报考条件。
(三)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并同意相关通知、办法、解答后,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已网上报名、但至报名截止日尚未网上交费者,视同放弃报名。
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就近到报名管理部门辅导报名。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10天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的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报名网上注册所属地区管理部门协助打印。
(五)收费方式采用全省统一的工商银行网上交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五、考试费用
考务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财政部2008年6月发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有关辅导教材。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七、淳安考试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大楼804室。
咨询电话:0571-65025556。
会计电算化科目培训考试咨询电话:0571-65025556、64817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