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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11月3日-12日

2009-11-11 10:46来源:富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富财会字〔2009〕6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61号)和杭财会〔2009〕104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

展开剩余部分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考点设在富阳。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上述二门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种。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富阳报名地点:迎宾路52号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迎宾大酒店五楼),联系电话:63324636(全年接受报名)。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该科目成绩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该单科合格证书在申领证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方可发给全科合格证书。上述单科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均为两年。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12日。富阳市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富阳地区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富阳市财政网(“中国·富阳”——链接——“财政局”,网址: http://csj.fuyang.gov.cn/),点击“会计类考试网上报名”或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进行报名及交费。

  (一)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24: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

  (二)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基本报考条件。

  (三)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并同意相关通知、办法、解答后,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已网上报名、但至报名截止日尚未网上交费者,视同放弃报名。

  对网上报名有特殊困难的考生,可到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202室(地址:富春路11号),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报名。

  (四)考生登录报名的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10日(2010年4月1日至4月11日)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202室(地址:富春路11号)协助打印。

  (五)收费方式采用全省统一的工商银行网上交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等。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需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0日内(2009.12.12日以前)到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202室(地址:富春路11号)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六)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费用及参考用书

  考务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财政部2008年6月发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有关辅导教材。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报名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71-63133717 63323505。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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