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9年会计从业12月10日-30日报名
一、参考人员:
凡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均须参加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
其他考生需一次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会计类专业是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考试考务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冀财会[2007]33号)文执行。
三、考试日程安排
2009年度考试时间为3月21日。
8:00-9:30,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10:30-12:00,考试《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在全省统一考试前分别由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
四、题型和答题要求
2009年试题全部为客观题(使用答题卡),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
为防止违纪作弊行为,试卷分为A卷和B卷,两种试卷考试题目相同,区别是各小题排列顺序和同一小题各答案的排列顺序不同。各考场按座位的"S"形分发A、B试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填涂试卷类型(指A卷或B卷)和答案,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五、评分原则
单项选择题选择正确,得相应分值;多项选择题全部选择正确得相应分值,多选、少选均不得分;判断题判断结果正确得相应分值,判断结果错误不倒扣分。
六、考务工作安排
(一)12月10日-30日,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石家庄、沧州两市实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由两市另行通知。
2月25日前,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完成向考生核发准考证工作。
(二)4月10日前公布成绩。
帮助咨询电话:0311-85612311、85655189、85672169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