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评考试《财务会计》预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013-03-12 09:48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十章:财务报告

  考点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项的概念及特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这类事项所提供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并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期间的收入、费用等进行调整。

  调整事项的特点是:(1)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2)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调整事项示例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某项现时义务未完全确认或尚未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获得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表明需要对已确认的金额进行调整,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最佳的估计金额反映在会计报表中;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能证明该事实成立,即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则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予以修正。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三)调整事项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2)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财务报表附注的,还应当调整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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