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现经浙江省税协审核通过,符合三级注册税务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12月12日至12月20日。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与省税协联系。
联系电话:0571-85828635
附件:符合要求的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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