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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合同的变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25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完善。

  (一)合同变更的要件

  合同的变更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3)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二)合同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

  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并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变更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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