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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示材料

2008-02-21 13:06来源:扬州财政局

  一、办理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

  二、办理程序:报名受理—资格审查—报名确认

  三、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四、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五、报名时需填写或提供的材料:

  1、填写《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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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历或学位证书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具备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六、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4月底。

  七、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

  八、报名收费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参照苏价费函[2001]172号规定 ,报名费每门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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