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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8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9月4-15日报名

2008-09-04 13:39来源:

关于2008年下半年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

  根据粤财会〔2008〕1号文《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下半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将于2008年11月16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008年11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会计基础  2008年11月16日下午2时至4时30分 

展开剩余部分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会计基础》: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和业务题。

  三﹑考试报名

  2008年下半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料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凡省属在穗全日制在校生或省属在穗单位、银行系统在穗单位、中央在穗单位在职人员,均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登陆途径见第六点)阅读《2008年下半年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并进行报名。

  四﹑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12月22日起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及电话(16842168)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六、“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登陆途径

  (一)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的网站(http://www.gdczt.gov.cn)点击“会计服务”进入。

  (二)输入地址(http://210.76.65.189:8080/gd-eams/NetService/)直接进入。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8年下半年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凡参加2008年下半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人员,请认真详细阅读以下须知,理解相关内容,并按规定备齐所有资料,以确保报名成功。

  一、报名对象

  本报名系统只接受省属在穗全日制在校生或省属在穗单位、银行系统在穗单位、中央在穗单位在职人员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名,否则所做的一切操作无效。

  非省属在穗全日制在校生或非省属在穗单位、银行系统在穗单位、中央在穗单位的在职人员,请到其他相应的财政部门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曾通过本报名系统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或会计电算化的报考者,在利用姓名及身份证号进入报名录入界面时,系统将自动提取个人信息(包括数码相),报考者不得修改相片、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这几项个人基础信息,其他信息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办理报名确认提交的纸质相片必须和系统储存的数码照片一致。如遗失数码相片底片,报考者可通过系统自动提取的数码相转存为底片。

  二、报名程序

  为做好2008年下半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报名工作,省财厅网站分别提供了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的报名业务,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一)个人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财厅网站进行报名,录入资料并上传数码相(数码相与提交的小一寸彩色相片应为同一底片)。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2、现场确认: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受理单上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①报考人已签名确认的受理单;

  ②报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属在穗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省属、银行、中央在穗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单科者提供);

  ⑤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上传的数码相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受理单右上角的空白处);

  ⑥银联卡(缴费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不接收现金);

  有关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起来。如果是委托办理,代理人必须在受理单的相应栏目签名,填写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并带上报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3、修改报名资料:报考者在办理现场资料确认手续之前,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选择“修改报名资料”界面,利用本人设置的密码(遗失密码的可通过“取回个人密码”功能找回),查询出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受理单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个人报名资料后再提交,考生资料以网上报名资料为准,请勿擅自修改受理单上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准考证资料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逾期不办。

  5、报考人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报考者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二)团体报名

  团体报名必须指定固定的报名经办人,由其联系办理一切报名事宜;团体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含10人)。

  1、获取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本系统录入团体信息,并获取团体网上报名的账号及密码;

  2、录入资料:组织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财厅网站通过账号及密码进行团体报名数据录入及上传数码相(数码相与提交的小一寸彩色相片应为同一底片);

  3、查询确认日期: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查询上门确认的时间。现场报名确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确认,资料作废;

  4、修改资料:报考者在办理现场资料确认手续之前,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团体报名的账号和密码,进入团体报名的主界面,利用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资料进行修改。团体报名的经办人可利用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本账号内所有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

  5、打印受理单:打印报考者个人受理单。每张受理单要求报考者在受理单上亲自签名确认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团体报名经办人在代理人栏签名承诺为报考者代办报考手续,并填写联系电话;

  6、整理报名资料:首先将每位报考者的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然后将团体封面、团体汇总表、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每份报考者的报名资料(按照受理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单双科分开装订)。

  ①报考者个人受理单;

  ②报考者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生证复印件(省属在穗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或工作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省属、银行、中央在穗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④毕业证复印件(报考单科者提供);

  ⑤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上传的数码相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受理单右上角的空白处);

  7、报名确认:按第3点查得的时间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需带资料:①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按照第6点的要求);②银联卡(缴费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不接收现金及其他缴费方式);③毕业证原件(报考单科者提供);④团体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8、打印准考证:团体报名经办人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准考证资料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逾期不办。

  9、报考者个人及团体报名经办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报考者个人及团体经办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10、对于不认真负责,误填考生个人信息,且没及时在报名确认、修改准考证信息等环节办理信息变更,而导致考生个人信息有误,出现无法顺利考试或成绩作废等情况的团体,将被取消继续作为团体进行报名的资格。

  三、具体时间安排、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项目  时间 
网上获取团体账号及密码  9月4日至15日 
网上报名  9月4日至15日 
打印受理单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办理现场报名确认之前 
个人报名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时所提示的日期 
网上公布团体现场确认的时间  9月22日起 
打印准考证  10月30日至11月6日 
修改准考证信息  10月30日至11月7日 
参加考试  11月16日 
成绩公布  12月22日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3楼;

  咨询电话:020-83188555(办公时间内欢迎垂询);传真:020-8318855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及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登陆途径:

  (一)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的网站(http://www.gdczt.gov.cn)点击“会计服务”进入。

  (二)输入地址(http://210.76.65.189:8080/gd-eams/NetService/)直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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