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进行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调查的通知
关于进行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调查的通知
豫财办会[2008]26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了解我省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决定近期在全省进行一次模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依法任用合格会计人员,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省实行此项管理制度近二十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次调查的重点是了解和分析单位任用(聘用)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现状,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
在河南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社会和其他组织中全部会计岗位的从业人员。述单位会计岗位包括: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效、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各辖市财政局及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按照现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依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省直在郑及中央驻郑单位的调查工作由省财政在组织进行。
各省辖市财政局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财政,从其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四个经济类型中,各随机制取10个被调查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从其行政区域内上述四个经济类型中,各随机抽取5个实颇高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深入被调查单位等形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被调查单位如实填写《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调查表》。各省辖市财政局汇兑所属县市区情况后,形成《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网情况调查统计表》汇兑数字和文字分析材料上报省财政厅。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财政局,将《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网情况调查统计表》汇兑数字和文字分析上报省财政厅。
各县市区调查工作进行时间及调查结果上报时间由各省辖市财政局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财政局及有关县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上报调查工作总结的同时,督促、组织在岗未持证人员报名参加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并在一年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做到依法持证上岗。否则,将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2、各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认真填写《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调查表》,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
1、《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人岗情况调查表》(略)
2、《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调查统计表》(略)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