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会计管理事务公告[2008]20号
1、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报考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到所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考。
3、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订的考试大纲,由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统一制定考试合格标准;考生使用计算机答题,组卷、判分自动进行,成绩由省财政厅统一确认、公布。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用时分别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用时为120分钟,珠算考试用时执行鉴定规定。
5、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6、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视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由设区的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验印、核发考试合格成绩单,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验印、核发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珠算科目须参加各级珠算协会组织的等级鉴定并取得五级以上(含五级)鉴定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和珠算等级证书长期有效。考试合格单和合格证书作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全省通用。
7、考试采取使用计算机答题方式。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1-20日为考生报名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和考试时间,省财政厅及时公告。
济南市财政局
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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