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连云港市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时间。
连云港市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报名时间定于4月16日至4月30日进行;
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7月23日至7月30日进行。
其中第二次报名的对象为2007年5-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对因有违反《会计法》,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报名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报考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四、免试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五、报名地点。
市直报名点设在中华函校连云港分校(市新浦区通灌南路登泰大洒店对面),联系人;付海旭,联系电话:5400121、5508710;
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成教处(市新浦区解放西路47号),联系人:刘慧君,联系电话:5478290。
县区属考生报名到所在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
大专院校学生报名请所在院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体报名,并于市财政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有关报名资料上报到市财政局会计考办复核,过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各报名点咨询,领取报名材料,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007年度连云港市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订书)表》,填涂《报名信息卡》。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4张,免试相关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免试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试时间及方式。
2007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07年11月4日下午14:00——16:30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的考试于报名后至2007年11月4日前由市财政局组织各报名点进行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珠算考试采用定级形式进行。
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由经市会计考办确认(备案)的考点在2007年11月4日之前具体安排并通知考生(县区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点由县区财政部门确认,并报市会计考办备案;市直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点:市旅游学校实训处,联系人:曹开斌,电话:5831806、5819090;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市直珠算考点),联系人:刘慧君,联系电话:5478290)。
参加珠算五级或电算化科目考试的考生,由各自报名点统一集中后向市会计考办提出申请,以便全市统一安排考试,审定后的考试名单和考试地点,各位考生和各个报名点不能自行变动参加其它报名点组织的考试,否则成绩不能合成,后果自负,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
八、填涂“卡”须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卡”时,可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填写,不能出框格,在涂卡时务必请用2B铅笔涂卡,所涂信息不可出错,否则,后果自负。
(1)报名点代码:
赣榆0701;
东海0702;
灌云0703、
灌南0704;
市直(含新浦区、海州区、开发区)0705;
连云区0706;财校0707;函校0708。
(2)报名序号:各个报名点由工作人员按报名顺序从0001开始现场不间断给号,新浦区、海州区、开发区等报名点的报名序号待与市会计考办预约后填涂。
(3)“报名信息卡”背面须由考生贴上1寸彩色相片1张,注意相片要落在红框内,不要压或超红框底线,应用固体胶贴相片,“报名表”表右上眉头贴一张1寸彩色相片,其余2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序号,留下存档。
(4)“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栏中,今年增加“在校生”一项,请选择打“√”和涂黑。
(5)考生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报名(订书)表”和报名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留下存档。
九、其他有关事项。
准考证于考前30天开始在各报名点发放。考生自愿征订教材,自愿参加考前培训。订教材的考生教材费按实收取,考务费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同时报考三门科目考试的考生在同一考试年度内全科通过以及经确认可免试只考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市财政局确认的成绩合格通知在各报名点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机关会计管理部门(或政府服务窗口)在规定时间内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连云港市会计考办
二00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