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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2月13日-21日报名

2007-12-12 14:11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7]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从事会计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展开剩余部分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2007年12月13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

  省级单位人员以及在杭部属院校、省教育厅直管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报名。

  萧山区考生今年试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缴费方式,报名网址为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xscz.gov.cn),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该网站相关公告,考生有不明事项咨询萧山区会计服务中心(育才路488号,萧山区财政办事服务中心内)。电话:82723311、82729011。

  各报名地点及电话:

  市本级报名点:     杭州市光复路113号      87044124

  报名期间电话:87807798、87800218

  上城区财政局       惠民路26号(902室)      87809221

  下城区财政局       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8楼财政大厅85463153

  拱墅区财政局       霞湾巷65号杭办大厦2号楼一楼88355202

  西湖区财政局       文三路539号                 85129081

  江干区财政局       太平门直街269号东10楼会计管理科86438125

  滨江区财政局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江北办事中心企业财务窗口88217797

  江南大道财政大楼企业财务窗口87760032

  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下沙六号大街658号          86877919

  西湖名胜区财政局   龙井路1号2214室           87179533

  余杭区财政局       临平镇东湖中路236号财政大厅一楼86223553

  临安市财政局       临天路150号会计管理科       63713332

  富阳市财政局       富春路11号财政局服务大厅    63323505

  桐庐县财政局       春江路688号江南财税大楼二楼办事大厅64220712

  建德市财政局       新安路103号2楼会计管理科   64723018

  淳安县财政局       新安大街39号会计管理科      64813214

  三、考试科目和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

  1.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市区考试报名地点: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五楼大厅。

  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2.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注:2年内,是指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时间

  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五、考试题型及复习资料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有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三种题型。

  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参考用书。

  六、考务费

  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每人每科目35元。

  七、考试成绩的核定

  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人员,成绩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发给全科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二年,考试合格者按《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向各级分管的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根据需要订购辅导教材。

  考试成绩可通过16885101声询台查询。

杭州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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