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 正文

[温州洞头县]08年会计从业考试12月13-20日报名

2007-12-18 17:12来源:

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洞财会[2007]134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及省厅浙财会字〔2007〕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我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展开剩余部分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三、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注:2年内,是指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双休日除外)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六、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多选题、判断题三种。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地点: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县新城财政大楼,联系电话:63387927)。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半身近照2张;符合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加带相关毕业文凭原件或学校证明。

  3、考务费每科35元(浙价费〔2001〕287号),资料费按实收取。

  4、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县财政局不定期组织,其考试的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领取时间:

  辅导教材2008年2月1日起

  准考证 2008年4月7——11日

  (凭收据或有效证件到各报名点)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