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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关于领取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2007-01-23 08:49来源:

各位考生:

  广西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领取合格证书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广西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满55分,《会计基础》满55分。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凡考试成绩符合上述标准的考生,请尽快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银河街市财政局办公楼二楼,电话:2832650)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书》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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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广西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可通过网站:http//www.gxcz.gov.cn/或电话:16886906查询。

钦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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