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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06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通知

2006-03-16 00:00来源: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3月27日—4月4日(星期日休息)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

  2.报名地点: 合肥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五河路241号)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展开剩余部分

  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按照《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在肥省直单位、中央驻肥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我市统一负责组织。

  三、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从2005年3月1日起,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包括临时身份证、2006年9月底前到期身份证);

  2、本人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另外交纳1张一寸照片;

  3、凡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时必须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名费用

  1、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119号文件规定,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每人每科30元(包括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等),下岗再就业人员,考试费减半收取,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省财政厅财会[2005]355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定价5元,《财经法规》15元,《会计基础知识》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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