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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06年会计从业考试成绩单及有关办证事宜的通知

2006-08-15 15:19来源:

各考生:

  根据《关于核准呼和浩特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内财会便函[2006]38号),2006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呼市考区最低合格分数线核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含60分),“会计基础”60分(含60分)。下面将办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2006年呼市考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8月15日至12月29日,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考试成绩单。

  领取地点:呼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呼市财政局窗口内蒙古医院斜对面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分级办理,即符合条件的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等垂直管理单位,邮电、电信、电力、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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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银行、保险等自治区所属大公司企业在自治区财政厅(地址是呼市新华大街1号7号楼)会计处办理;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呼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呼市财政局窗口办理,办理时间为8月至12月。

  三、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在申办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单(或者珠算五级);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的考生[免试条件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即2004年至2006年3月毕业)],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申办人员在申办时需将各原件复  印在1张标准A4幅面纸上。

  四、填写申请表格注意事项

  1、申办人员须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红色背景),申请表上内容应如实填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意见”栏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或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及聘用关系的申办人员,在“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意见”栏内不需要盖章。

  凡在岗从事会计工作的申办人员,还须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时,只需填写“基础信息”栏和“注册登记情况”栏的内容。有工作单位但不从事会计工作(包括无工作单位或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及聘用关系的申办人员)不需要填写此表。

  2、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的“初级电算或珠算证号”栏时,要填写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号 (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单编号) 、珠算证号及发证日期,如同时具备珠算证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只填写一项即可。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登记表上有关信息,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会计从业资格统考科目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会计科
200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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