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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6-01-10 00:00来源:

  大财会[2005]682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第26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5]650号)规定,现将2006年上半年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初级会计电算化:2月25日、26日;

  (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月18日 上午;

  (三)会计基础:3月18日 下午。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6年1月9日至1月20日(公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展开剩余部分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西岗区南石道街迎春路2号),电话:82185599.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我市从2006年起,只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不再组织中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对成绩合格者不再颁发合格证书,只发放成绩合格单,且合格成绩当次有效。

  (二)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26号)规定,对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毕业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两年内,可免试两科(会计电算化和会计基础)考试,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即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5]650号)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才能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的,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经持有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的,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 2005年下半年已经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二科成绩合格单的,只需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的考试。

  (四)其余人员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的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寸彩色证明照片一张。

  1、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的,还须持毕业证书。

  2、符合报名条件第二条的,还须持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证书。

  3、符合报名条件第三条的,还须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二科成绩合格单。

  (二)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的考生,直接到市报名点报名;其他区市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名,由各地财政部门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证明照片一张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到市财政局统一办理。要求:将考生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存到移动磁盘中,并将考生照片按磁盘中报名顺序逐一贴到A4纸上,每张25人。

  (三)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内容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五)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概念、简答、论述;

  2、会计基础 :单选、多选、判断、概念、简答、计算分析;

  3、初级会计电算化:①基础理论;②会计软件 [用友财务软件U850版] 操作测试:系统管理、总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考试方式: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闭卷笔答;会计电算化为无纸化。

  (七)成绩查询: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登录大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对成绩有疑义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持准考证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填写查卷申请表;会计电算化考试当场出成绩。

  (八)成绩单领取: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后持准考证即可领取。个人报名的可直接到报名点领取;在各区市县财政部门报名的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九)考试报名、考试大纲免费。

  大连市财政局
二ΟΟ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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