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 正文

[南京市]领取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2006-01-06 00:00来源:南京财政

  请考试合格人员带准考证、身份证,自2006年3月1日起,到原报名点领取合格证。

  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于元月10—元月20到原报名点填写申请核分登记表。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