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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06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5-12-22
普通

  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5]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报名时,考生必须填涂国籍地区信息。

  二、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三、 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3、24、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23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4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5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与实务

  四、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报考人员须填写《(    )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单位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属税务代理机构的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到济南市专业人才培训中心(经二纬三路19号,济南市工人文化宫西楼三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6051760、82271820

  老考生注意:填涂报名信息卡时请务必准确填涂档案号,由于档案号填涂错误而造成的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报考人员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4、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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