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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0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2003-12-12
普通

  潍人字[2003]20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3]17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日期为6月25日至27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是:

  6月25日: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6日: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7日: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名条件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七)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以上专业中级资格者。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四、报名按属地原则(税务系统除外),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组织报名,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可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工作证明)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税务系统的考生由国税局、地税局征管科分别组织报名,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报名材料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五、报名收费仍按鲁价费发[1999]53号文件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六、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铅笔(2B)、橡皮、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2004年度的注册税务师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各县市区人事、税务部门要紧密合作,严格条件,善始善终地完成报名工作。

  潍坊市人事局
潍坊市国税局
潍坊市地税局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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